
我们需要重疾险,不是因为我们会离去,而是因为想好好活。有很多得了重病的人,他们虽然活着,可在财务上已经死了!
——重疾创始人 Dr.Barnard

我来自南非,我是一名心脏外科医生,我从事医生这个职业已经超过50年了;我还曾担任过南非国会众议院议员长达9年时间;后来,我从1983年起开始从事重大疾病保险业务,到现在也已经有22年了。
谈谈我当初设计重大疾病保险的初衷吧:
我的一个病人:她是一位34岁的女士,这位女士有自己的事业,离过婚,还带着两个孩子。我们在她的肺部发现了癌细胞。通过手术,我们切除了癌细胞肿块,接下来两年,这位女士回去依旧工作,在此期间,她的癌细胞向另一片肺叶转移。两年后,她再一次来到我的诊所,从她的眼神中,我再一次感受到了死亡的讯息。她呼吸急迫,脸色苍白毫无血色,眼神中布满了对死亡的恐惧。她还在工作,她需要为孩子们留下积蓄,为他们赚足汽油费,房租还有教育基金。两个月后,她去世了。她生前购买的人寿保险获得了赔偿。为什么?为了照顾她的孩子们,为了给他们更多的保障。我们失去了她,她本可以在确诊后和孩子们分享更多的时间,可是她却需要挣更多的钱。
还有一位我治疗过的心脏病的男士,他在七年内发病五到六次,我们给他换了心脏,这之后他活了多久呢?23年。之前,这位病人每次来医院,我都听不到他有什么抱怨。可是后来,每次他来医院,都会听见他念叨一件事,就是钱。他患了心脏病,没有办法恢复工作,而他的消费却在增加,因为他需要轮椅,家里也需要安装辅助设施,还需要服药。他因此失去了自己的房子、工作,以及骄傲和尊严。
这些使我陷入了沉思,我还能举出上百个这样的例子,他们确诊之后获得了治疗,活了下来,可是他们在财务上却“死”了。这就是我们越来越需要面对的难题。这件事深深的触动了我,作为医生我可以救治病人,甚至可以延迟和挽救病患的生命,可我却不能解决病患因为缺钱而放弃治疗,因此,我当时就产生了这种想法,设计一种保险产品,它能够让病人在被确诊重大疾病的时候获得一笔保险金来作为治病的费用,而不是到身故以后才获得赔偿,那样对于病人治病无济于事。
我们来看一些数据。今天,有80%甚至更多的心脏病人在送往医院后会得以幸存,并且有50%的人还可能存活13年或者更久。女性患上乳腺癌的可能性是8%,而在患乳腺癌的女性中,80%有希望活下来。1950年,每100位中风患者中只会有11位得以幸存,而今天的存活率高达70%。
中风通常不是致命的,但它会使人丧失能力,在中风患者中只有10%的人完全恢复了健康,而有53%的患者今后的生活需要完全依赖他人。这些意味着什么呢?这些意味着整个家庭都要背负起照顾他的重担。如果他的太太是名职业女性,那么她将不得不放弃工作来照顾他;而没有了工作,也就没有了任何收入,这些昂贵的医疗账单由谁来负担呢?

我得出了这样的结论,大家都需要保险,不光因为人人都会死,还因为我们都要好好的活着。我一直试图找到一种能够改变整体保险方向的产品,这种产品不光对身故和残疾进行赔偿,对于可能引起病人财务问题的疾病,一旦确诊,也可以进行赔偿。
1983年,我们最终成功了。心脏病、中风、癌症、冠心病手术都成为保险项目,产品一经推出就受到了欢迎,到2006年,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障范围扩大到了很多,如今基本上每个保险公司都有这类产品。
现在,我们来看看这类产品的理赔经验。超过80%的索赔要求都来自于心脏病、中风、癌症还有冠状动脉搭桥手术。说起索赔,这的确令人难以置信:索赔的平均年龄是42岁!可以想象,一旦一个人在42岁被告知罹患了某种重大疾病,家庭的经济重担如何承担,孩子的教育费用、房子或车子的抵押贷款等等都该怎么办?
我要给大家一个数据,加拿大和美国有30%的房屋产权收回都是因为心脏病、中风和癌症这类普遍的绝症。我的病人靠人寿保单支付抵押,这是不失去房子最可靠的方式,因为您要是没能在月底把账款付清,就会失去您的抵押和房产。
重疾保险这个产品有什么好处呢?我对这项产品的期待就是它不光能够延长病人的寿命,还能提高他们在这样一个非常时期的生活质量。
重疾保险能够让我的病人们舒适的度过生命中最糟糕的时光,我很欣慰越来越多的病人说:“谢天谢地,谢谢我的顾问,至少在我的身体健康恶化的时候,我的财务还是健康的。”这对于我而言着实是个荣耀,因为我也参与了其中,这个发明太了不起了。
史上最强重疾保险来袭——香港友邦“进泰安心”重大疾病保障计划
产品特色:
保费最低,保障范围最广
有病防病,保费可投资分红,无病养老,一份投入双份作用。
重疾种类多达54种另有39种初级重疾提前领用,理赔手续简便,一旦诊断确认,快速支付用于治疗,并有专家客服团队提供全球治疗建议(包括最佳治疗地及预算信息等)。

香港保险相对于内地保险来说吗,其优势除了保障范围广、价格便宜、注重保障客户利益以外,也格外重视其理赔范围。除了在重疾险的保障数量上,香港比大陆多30多种之外,对理赔条件的界定,香港和内地之间也有着天壤之别。
感染艾滋病病毒
香港:保障因输血和职业而感染的艾滋病。
大陆:一概不保。
脑中风
香港:中风后持续最少4周的神经后遗症,及因而导致永久性神经机能缺损。
大陆:要求在中风确诊180天后,仍遗留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良性脑肿瘤
香港:脑部或颅脑膜内的良性肿瘤,并产生显示颅内压增高的症状,例如:视神经乳头水肿、精神症状、癫痫及感觉障疑。良性脑肿瘤的存在必须由影响研究如电脑扫描(CT)或磁力共振(MRI)造影确定
大陆:在香港的界定之外,还须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
1、实际实施了开颅进行的脑肿瘤完全切除或部分切除的手术;
2、实际实施了对脑肿瘤进行的放射治疗。
昏迷
香港:对外来刺激或体内需求毫无反应,并与永久性神经机能缺损有关及持续最少96小时,并需要利用生命维持系统。
大陆:除了香港的界定条件外,另对昏迷程度有要求——按照格拉斯哥昏迷分级结果为5分或5分以下。
原发性肺动脉高血压
香港:严重程度达到纽约心脏病学会的心功能分级标准之Ⅲ或Ⅳ级即可。
大陆:严重程度达到纽约心脏病学会的心功能分级标准的Ⅳ级,且静息状态下肺动脉平均压超过30mmHg
注:纽约心脏病学会按疾病的严重程度,从轻到重设为四个等级,分别是Ⅰ、Ⅱ、Ⅲ、Ⅳ级。其中,Ⅲ级:显著功能限制,病人在休息时方觉舒适,但在进行少于正常体力消耗之活动时则会出现充血性心脏衰竭的症状。
Ⅳ级:不能从事任何体力活动,休息时亦有充血性心衰或心绞痛症状,任何体力活动后加重。
心肌病
香港:要求心功能衰竭程度达到纽约心脏病学会的心功能分级标准之Ⅲ或Ⅳ级,或其同等级别,并持续最少6个月。
大陆:要求心功能衰竭程度达到纽约心脏病学会的心功能分级标准之Ⅳ级。被保险人永久不可逆性的体力活动能力受限,不能从事任何体力活动。
注:1. 纽约心脏病学会的心功能分级标准见上一条。
終末期疾病
香港:有适当的专科注册医生确诊(连同书面确认)预期受保人之状况将致受保人于12个月内死亡。受保人必须已不再接受任何积极性治疗,惟缓解疼痛或其他舒缓性措施则除外。
大陆:差异是——预期受保人在未来6个月内死亡。